第一批次:区内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按照本办法到片区学校审核资料,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
顺序1.A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顺序2.b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为个人户口或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3.C类有户住公房。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以上包括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顺序4.D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5.E类政策性保障。学校依据《2023年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注】符合要求的区内户籍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对按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挂靠户、个人空挂户(社会集体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区外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在安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前置条件)三项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安宁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安宁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需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必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情况特殊的需家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1.F类有证有房有社保。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且在其他区无房产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2.G类有证有房。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顺序3.H类有证租房有社保。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租房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安宁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顺序4.I类有证租房。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注】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各招生学校按照在片区内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注意事项
1.信息真实。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安宁区户籍儿童将丧失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将丧失安宁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2.服从调配。不服从调配的非安宁户籍儿童视作自动放弃在安宁区公办学校入学,回户籍地就读。不服从调配的各类房户不一致安宁“户籍”的将指定入学。
3.一个学位。为有效落实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以2019年及后入学数据库为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系统比对筛选出的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4.无房证明。无房人员需提供兰州市无房证明。提供的无房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从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或该中心网络打印为准。
5.严控择校。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凡是跨片区、跨区(即城关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安宁区就学)的择校生不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区或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6.酌情照顾。如果另有子女已经在区属公办小学入学就读其他年级,在学校核定学籍信息真实的情况下,可在现场审核时由家长申请“多子女照顾”,区属公办学校将在顺序录取且有学位的基础上酌情考虑,参加电脑派位、省属事业办学、区属非片区招生对象不予考虑。若有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在现场审核时自愿学校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请。
招生流程
1.发放信息采集表。6月中旬,安宁区教育局向幼儿园及托护点发放《兰州市安宁区2023年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安宁区2023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各幼儿园及托护点面向家长宣传小学招生政策,义务指导家长填写“申请表”。未在本区幼儿园及托护点接受学前教育的学龄儿童,监护人可携带户口本或居住证于6月20日后在安宁区政务大厅教育窗口领取表格。
2.网络登记。6月26日早8:00点至6月30日晚20:00点。安宁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入学采用网络报名,各学校提前张贴公布二维码报名端口。监护人用手机登录安宁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录入个人信息,选择所属片区审核学校。
3.网络资料审核及超计划学校电脑派位录取。6月26日至6月30日所有公民办学校进行网络资料预审核。电脑派位的学校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日,超计划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6日,可于当日派位结束4小时后,在已公布的二维码上查询派位录取结果及相关要求。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入学条件在7月8日至7月9日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资料审核。
4.片内区内户籍现场审核。7月8日,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现场只允许一人陪同),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预防接种证、《安宁区2023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等材料,到片内学校现场审核资料、类别认定,学校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儿童进行排序认定。
5.片内区外户籍现场审核。7月9日,区外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现场只允许一人陪同),持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安宁区2023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等材料,到片内学校现场审核资料、类别认定。学校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排序。
6.信息审核及录取。7月10日至14日各学校将户籍、居住证、房产等信息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排序录取。
7.公布入学名单。7月15日早上10:30,各学校公布适龄儿童入学名单及二维码查询端口。
8.办理录取入学。7月15日下午13:00点,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学校在报名系统确认。不按现场确认时间来报到注册的学生,在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学校报备区教育局指定入学。同时,各学校将实际录取名单在招生系统确认备案。
未参加网络入学申请或2023年6月30日后户籍迁入安宁区的儿童,须在秋季开学前一周内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其他情况说明
1.东方学校、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在安宁区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报名招生,网络报名超计划将采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相关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段进行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若资料审核时有虚假情况,取消派位资格,学校留存佐证,调配至其他学校。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市区代表、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计算机专家、家长代表、招生学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电脑派位结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共同签字认可,派位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二维码端统一公布。
2.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小学部在安宁区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报名招生。按计划招收所属高校职工子女,不得招收“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所属高校教职工及本单位直系适龄子女视为片内生,相关资料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由学校提前初审后报安宁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如有空余学位,将招收本片区内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也视为片内生,不得跨区招生。
3.辖区所有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确认实际录取名单,认定为非片区招生的在招考系统中标注备案,其毕业时不享受对口初中划拨政策,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
4.按照“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家长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学校室内接待家长共用场所做好三通风两消毒,相关设备每日进行集中消毒,各学校要制定好安全预案。
小学招生报名及录取查询端口
招生划片范围
区属小学招生范围
1.十里店区域
(1)招生学校:滨河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黄河水岸颐园、洄水湾,西至关山沟--安宁东路--十里店东街(含安宁庭院),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十里店联校(东校区招收低年级部)
招生范围:东至关山沟--安宁东路--十里店东街,西至十里店粮站路口--安宁东路--中和教育世家(不含中和教育世家)--十里店南街--建宁路--和平路(含省委党校),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招生学校:培黎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十里店粮站路口--安宁东路--中和教育世家(含中和教育世家),南至中和教育世家--建宁路,西至大青沟,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西路区域
(4)招生学校:水挂庄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大青沟,西至学府路,南至安宁西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含东兴佳苑、赵壁洼村)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招生学校:孔家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大青沟--和平路(不含省委党校),西至学府路--岩子街(含消防教导队、时代星空、嘉盛宁和园、银河家园),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安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招生学校:兰飞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学府路,西至长风街--万新北路以西至万里家属院西区(以长风电子科技公司为界,不含万里西区),南至安宁西路--建宁东路,北至北环路(含万欣家园、兰飞厂区、法大家园、电校住宅小区)--兴安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招生学校:万里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学府路,西至万新北路(含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