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18
原标题:招远市检察院与烟台大学法学院举办深化检校合作签约揭牌仪式
来源:山东法制报
本报讯为深化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实现检察业务与高校学术理论优势互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近日,招远市检察院与烟台大学法学院举办深化检校合作签约揭牌仪式。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法学院教授黄伟明、陆诗忠,招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中斌,副检察长王宏伟,党组成员蒋丽芹,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平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宋振武一行参观了招远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刑检办案区、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金鼎”党建工作区和检察文化中心等区域。参观活动后,张璇与宋振武就双方合作事项进行签约,并为“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张璇对宋振武一行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就双方深入开展合作共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立足各自优势领域,强化法学理论和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形成更多、更为丰富的理论调研成果;二是注重完善合作机制,深化业务研修制度,共育复合型法律人才;三是探索合作方式方法,共建检校合作新格局,助推企业合规、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宋振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前沿学科和最近的学术主攻方向,希望双方今后能够优势互补,围绕热点、典型法律问题,协商确定有价值的法律研究课题,并不断拓展合作范围,推动形成优势互动的良好格局。
与会人员还围绕如何深化检校合作,加强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下步,双方将借助“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这一平台,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加强成果转化,拓宽检校合作之路,不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赵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