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6-02
艰苦奋斗
先进典型
戴丽英,女,1970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梅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该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宪法,在践行宪法法律至上公正司法理念的基础上,立足本职,勤勉敬业,勇于奉献,以勤奋踏实的作风和优良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曾获荣誉
2017年1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17年3月,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9年10月,被三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记个人三等功。
作为庭室的负责人,该同志较好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审判质效。在负责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认真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精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办案,从严惩处;对所承办的每一个具体案件,都立足于事实真相,不主观臆断,注重证据,严把证据关,注重程序和实体并重,使审判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同志在工作中,发扬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实干的“老黄牛”精神,以身作则,兢兢业业,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克服庭里“案多人少”的矛盾,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经常带头加班加点,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审判工作中。该同志认真钻研审判业务,注意总结审判经验,更新司法理念,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负责的庭室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在把好案件质量关的基础上,其每年所结案件数均居全院业务庭庭长前列,2018年以来至今共审结各类案件609件,其中2019年审结案件335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学习,带领刑庭全体干警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效、高质量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圆满完成三年扫黑除恶工作任务。
三年来该院刑庭共审结涉黑恶案件7件79人,其中该同志参审多起涉黑恶案件,主审重大有影响的涉黑恶案件3件,为把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成铁案,该同志发扬老黄牛的精神,以单位为家加班加点开展工作,用责任和担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审理被告人林某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过程中,由于被告人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起诉罪名10项、卷宗多达130多卷,检察机关于11月29日移送法院,该案必须于12月31日前一个月内结案,时间紧、任务重,该同志作为主审法官不畏艰辛,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即提前加班阅卷,法院立案受理后,发扬“五加二、白加黑”忘我的精神加班加点工作,高效运转实现半个月时间顺利开庭审理,庭审后全力以赴完成了二十多万字三百多页的审理报告,并在2020年12月31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确保梅列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圆满收官。该同志由于表现突出被推荐为省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人选。
原标题:《梅列区人民法院艰苦奋斗先进典型个人_梅列法院戴丽英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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