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潘牧原)“检察官姐姐,开学后,我适应得很好,在学校里一切都好,一定会珍惜这难得的机会好好学习!”近日,河北省宁晋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小程的电话,电话里,小程汇报了他在大学里的学习、生活情况。
2021年6月,高三在校生小程因交友不善误入歧途,触犯了法律。受理该案后,宁晋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审查案件时,通过与小程母亲交谈了解到,小程因涉嫌犯罪未能参加当年的高考,小程也向检察官表达了想上大学的强烈愿望。
经多次实地走访,并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查明了案件事实和小程的犯罪动机,详细了解了小程的家庭背景、学习情况、成长经历等。因小程之前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宁晋县检察院对小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为了不耽误小程参加第二年的高考,该院多次向当地教育机关发函,并同步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小程参加高考报名未果的问题。
经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协调,今年4月,教育部门为小程开放报名系统,小程成功报名高考。在备战高考期间,检察官还多次通过电话对小程进行心理疏导。7月13日,小程顺利通过考验期,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7月26日,小程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他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检察官。
据悉,河北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今年以来,该省共有71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263名罪错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再就业。
(原标题:“开学后,我适应得很好” 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考上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