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南阳市教育局获悉,我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敲定,全省安排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00人,其中,南阳市安排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827人。
南阳市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分为五大类全市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172人;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431人;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122人;定向招收本科层次“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12人;定向招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90人。
南阳市考生可以报考这些院校承担“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承担“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信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承担“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南阳师范学院;承担“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师范学院;承担“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报考与录取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最多设12个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地方优师”、“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层次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免学费、住宿费,补贴生活费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在设岗县(市、区)从事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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