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立“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畅通“绿色通道”,一律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奖助学金、发放困难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不同的资助措施。
普通专科学生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3.校级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办法
1.助学金: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可享受助学金。①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年,二等2800元/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②校级助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办理,最高12000元/年。
3.勤工助学:14元/小时,最高560元/月。
4.学费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
三、补助
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学生和省教育厅规定的25个边境县、3个藏区基层单位就业学生均可申请享受学费补偿减免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12000元/年;求职创业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按当年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五年制大专学生奖助政策:
五年制大专学生前三年按照中职学生的奖助政策执行,后两年按照普通专科学生的奖助政策执行。中职阶段奖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年,免学费补助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